感謝各位窩客熱情的參與,這次萬聖節活動得到很多回響呦,接下來是令人興奮的時刻,得獎公告來囉!!
1.活動時間:2013/10/08(二)~10/31(四)
2.活動網址:http://www.walkerland.com.tw/event/201310_halloween/
3.活動辦法:
只要在2013/10/8至2013/10/31針對活動指定餐廳點選『我也吃過』按鈕就有機會得到500元7-11禮券,總共有20名愛吃鬼有機會得獎喔!!
米茶熊 |
mayamei |
mayabobo |
吳敏如 |
寰兒 |
Jamie Chang |
Jia Wei Chang |
李小瑜 |
Cindy |
Peiying Shih |
Florrie |
Yi-ju Wu |
Bertina Chio |
吳小瑛 |
大腸麵線阿米GO |
大衛熊熊 |
Michelle Matsumoto |
張芝榕 |
Chee |
黃小馨 |
恭喜以上得獎者,請記得於2013年11月25日前以電子郵件方式回覆至walkerland@kadokawa.com.tw
並於回覆時提供得獎者本人正確之個人資料
核對資料必須包括:
(1) 窩客島會員暱稱
(2) FB帳號 (無FB註冊者免)
(3) 真實姓名
(4) 地址
(5) 聯絡手機
(6) 身分證正反影本
(缺乏上述任一資料均視為棄權論,請得獎者寄出資料前再次詳細檢查)
俾利主辦單位作身分核對及辦理獎品寄送相關事宜。
注意事項:
本活動僅限居住於中華民國台灣地區(包含台灣、金門、馬祖、澎湖)之中華民國國民參加。
活動將於2013年11月15日於WalkerLand窩客島網站公佈得獎者,並依得獎者於註冊會員時所登錄之電子郵件信箱,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得獎者,得獎者應於2013 年11月25日前將相關資料回覆主辦單位,並於回覆時提供得獎者本人正確之個人資料 (包含本名,連絡電話,聯絡地址,電子郵件信箱,本人之身分證正反影本或掃描件)俾利主辦單位作身分核對及獎品寄送等。活動參加者應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之個人資料,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若有假造、冒用、盜用或不實、不正確之情事時,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並追回獎品,所產生之法律責任由參加者自行負擔,與主辦單位無涉。若因資料錯誤,致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或獎贈品,亦不再補寄。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且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
當您提出參加活動所需資料時,表示您已同意主辦單位將您的真實姓名、郵寄地址及聯絡電話做為贈品寄發資料處理之用;一旦獎品寄達經簽收受領後,如有遺失、盜領或自行拋棄、損毀,主辦單位將不負責補發獎品,相關稅務問題應由中獎人自行負責。
獎品以實物為準,中獎人不得要求更換其他物品、轉讓予他人,本活動小組保留以其他獎品代替活動所宣佈獎品之權利。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主辦單位須依法開立個人綜合所得稅憑證,故凡得獎者,均需提供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填寫勞務報酬單作為領獎憑證,若得獎者若無法配合,則視為自動放棄該得獎權益。
主辦單位擁有更改活動內容,規則及停止活動之權利,並對活動內容及規則享有最終解釋權。本活動如涉任何爭議,主辦單位保留最終決定權,參加者不得異議。